近年到日本旅游很多时都会用租车自驾的形式,因为时间方面可以控制,又有很多偏远的地方不用舟车劳顿转车又转车方便很多.由于老公之前是做保险的,对保险方面也知得颇为详细,知道很多保险条款上写明的也不一定有得赔或者赔得足不足够,但如果有写明的便一定有得赔.很久之前已经听到一段新闻有人在日本驾车遇上意外,车辆损毁因为买了免责补偿所以不用赔偿,但租车公司要他们赔偿因为车辆维修期间无法再出租的营业额补偿,所以老公每次租车时都会问有没有这种连营业额补偿也计算在内的保险条款或附加契约,因为营业额补偿可大可小不能预计,但租车公司都没有明确地表明究竟有没有这种保险,又或者是日文的不足所以艰涩的保险条文根本不会明白,所以也希望趁今次有女儿同行的时间再清清楚楚地问一次.所以之后凡是看到关于日本租车保险的解释都会讲下,这里讲的是租车费已经包括意外人身伤亡赔偿,额外的免责补偿(1,000円,不连税)是option,但是我每次租车时费用已附加连车租一起计算总额,这里没有提及营业额补偿,即是付垫底费二万至五万就可以.但在issue342015年8月号Go!Japan提到*如果买了免责补偿就能连垫底费也不用付,但提及了N